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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溧河破获一起以贩养吸毒品案 缴获毒品150余克

时间:2017-07-04 17:11点击:21次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尹静波

  6月30日,南阳市溧河派出所经过20天的秘密布控,缜密侦查,顺藤追踪,成功破获一起以贩养吸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缴获毒品150余克。

 ■开店掩护,通过客车捎货贩毒

  今年6月初,溧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男子刘某有吸毒前科,且近期行为异常,有再次吸贩毒的嫌疑。得到消息后,该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判毒情,果断成立专案组秘密布控。专案组民警经10余天的布控,发现刘某经营有一家水果店,白天经常通过客车往周边县市发干果。民警分析认为,目前南阳市很少有人通过客车捎货的方式购买干果,刘某的行为非常可疑。

  6月29日9时许,刘某从湖北至南阳一客车上取下一个带包装的电饭锅,并带回了水果店。随后,刘某又赶紧到车站附近,通过客车捎货方式向唐河县发了一小袋干果。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追踪,等待抓捕时机。11时许,刘某又带了两小袋干果准备出门时,被专案组民警拦住。民警当场从干果袋内查获白色晶体可疑物,并在水果店内发现有100余克白色晶体可疑物。经鉴定化验,均为毒品冰毒。

 ■微信群中,“瘾君子”们狼狈为奸

  据刘某供述,2008年,他到北京打工,曾因吸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两次,从那之后,他就染上了毒瘾。2011年,刘某被查出感染艾滋病,2014年,刘某回到南阳后,其妻子发现他感染艾滋病,便与其离了婚。此后,刘某对生活丧失信心,自暴自弃,便又开始吸毒。

  在一个同性恋微信群里,刘某认识了 “明哥”,“明哥”自称可以弄到毒品。刘某转给“明哥”1万元,“明哥”将毒品包装后,以客车捎货的方式发给刘某。刘某拿到毒品后,一部分自己吸食,另外的大部分通过微信贩卖给周边县市的购毒人员。为了不被人发现,刘某经营了一家水果店做掩护,按“明哥”的方法运送毒品至购毒人员手中。

 ■顺藤摸瓜,上线“明哥”武汉落网

  自此之后,为了博得“明哥”的欢喜,刘某多次到湖北武汉与“明哥”见面。“明哥”也是同性恋,而且非常喜欢刘某,每次刘某需要毒品,只要钱到位,“明哥”都有求必应。根据刘某提供的信息,专案组民警日夜兼程赶赴武汉,顺利将“明哥”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50余克白色晶体可疑物和吸食毒品的器具多件。经鉴定,白色晶体可疑物为毒品冰毒。经调查,“明哥”真名牛某,四川人,在武汉经营一家酒吧。

  至此,这起以贩养吸的毒品案成功告破,刘某、牛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牛某二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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