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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骗局升级 除了打钱骗子还让你“贷款”

时间:2018-03-12 14:11点击:14次
  

       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已被曝光过多次,可最近此类骗局又升级了,除了“安全账户”,骗子还让人通过网贷平台借款,诈骗金额飙升。

       今年1月5日,无锡市民陆女士在家中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无锡市公安局“孙警官”,称其涉嫌洗黑钱,并将电话转至“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刑侦队”。对方当即让其拨打114查询来电是否公安机关电话。陆女士查询后发现,电话没错,信以为真。对方自称“王警官”,是“上海公安局803专案组刑事侦查队队员”。他让陆女士通过QQ加“李队长”QQ,之后双方便在QQ上交谈。对方称要清查陆女士名下资产,并发给其“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图片”,称其是网络诈骗案嫌疑人。陆女士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按照对方要求“清查资产”。她将24万余元积蓄存入自己的交通银行卡内,并将银行卡卡号、密码提供给对方。

  接着对方又称,陆女士在网上的信用额度也需要审查。于是,陆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在“招联好期货”“蚂蚁借呗”“马上金融”上各借贷了3600元、10000元、1000元转入同一张交通银行卡。然后,对方让陆女士在家等待核查结果。到1月13日,陆女士始终等不到对方的电话,查询自己的银行卡时发现钱已全部被转走。陆女士才报警求助。

  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此次骗子还要求陆女士通过网贷平台贷款,账户的安全全面失守。省反诈骗中心提醒市民,公、检、法、税务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对涉嫌洗钱等问题进行处理,办理案件时也绝不会提供所谓的“安全账号”。居民接到此类电话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通讯员 苏宫新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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