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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赃罪在实际办案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时间:2017-03-01 14:27点击:23次
  
在实际办案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进行分工,其中负责窝赃、销赃的,应当以该团伙、集团犯罪的共犯论 处,而不按窝赃、销赃罪定罪处罚。如盗窃汽车集团中,有的人专门窃车、有的人专门销车,对他们都应以盗窃罪处罚。
2.犯罪行为人本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只处理其获得赃物的犯罪行为,对其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行为不单独处罚,如盗窃财物并销售的,不能按盗窃罪和销赃罪数罪并罚,只处理盗窃罪就可以了。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犯罪与窝赃、销赃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对窝赃、销赃行为不再另行处理,只有为别人窝赃、销赃的才构成窝赃、销赃罪。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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