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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女子被带走100多个小时后获取保候审 理由为不符合逮捕条件

时间:2017-02-23 15:32点击:21次
  

  昨天凌晨2点30分,被通缉的于女士和丈夫刘先生一起,从兴和县公安局的大厅走出来,手中拿着取保候审通知书。被取保的理由是“不符合逮捕条件”,但于女士仍未脱离嫌疑。被警方带走100多个小时后再见到家人,于女士表现得十分理智,她表示会向陕西汉中工商局讨个公道。内蒙古兴和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破中,若有结果将尽快向媒体通报,但对于若于女士最终被证明与案件无关后的赔偿问题,其没有表态。

  网上追逃7天内取消

  前天晚上11点,经过6个多小时的车程,于女士被兴和警方带进办公大楼。凌晨1点左右,警方要求其签署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那我的爱人还是嫌疑人啊。”刘先生担心妻子一旦签署了该文书,就证明其已承认自己的嫌疑人身份,双方为此僵持了很久。最终,于女士还是在决定书上签了字。警方称将在7天内解除对于女士的网上追逃。

  涉案公司仍未注销

  办案民警向于女士出示了何某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时携带的材料,里面有一张有于女士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上还有一个手印,不过身份证只复印了写有文字的一面。这让于女士产生更大质疑:“身份证两面都要复印才对。”

  于女士告诉记者,接受警方讯问时,警方告诉她,目前,涉案的黎明汽车贸易公司仍未注销,且公司账户中仍有40万元。对此,于女士非常担心:如果仍未被抓获的何某再次利用这家公司在其它地点犯案,她还是会被视作嫌疑人被警方带走。虽然已被取保候审,她仍将在担惊受怕中度日。

  对话

  于女士:一定要讨个说法

  记者:离开家的这100多个小时,你是怎么度过的?

  于女士:第一天在看守所,我几乎要崩溃了,整晚都在流泪,害怕被无缘无故当成犯人。我不敢想自己会在这里待上多久,想到孩子我就难受得不行。

  记者:你对被取保候审有什么看法?

  于女士:我理解警方的做法,我相信他们会还我清白。

  记者:这件事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

  于女士:我现在睡觉还是会惊醒,大的影响没有,我相信我能正常地生活。

  记者: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呢?

  于女士:我一定要找汉中的工商部门讨个说法,为我自己洗刷冤情,也可以阻止这个公司再犯案。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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