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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

时间:2017-03-02 15:43点击:33次
  

案情简介2010年重庆“打黑”高峰时期,重庆商人王光成被重庆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拘留。董某曾于2003年至2004年初以及2006年至2007年在王光成旗下的裕达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分别担任商场的拆迁指挥工作和具有合法从事典当业务的天健公司经理工作。在这期间,董某除帮王光成的公司发放了两笔贷款外,并未参与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但重庆市公安机关仍然以董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非法拘禁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最终以董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判处刑罚。

办理结果】该案是重庆“打黑”期间较为普遍的案例,该案涉案人数多,被告人涉嫌的罪名较多、金额大、证据庞杂,具有较高的辩护难度。我所接受董某的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叶栋强律师担任该案董某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辩护人。辩护律师经查阅该案案卷材料及多次会见董某,并全面慎重分析案情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董某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和非法拘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董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庭审中,辩护人认真履职,依法为董某进行了辩护,并撰写了一万多字的《辩护词》。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遂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找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免费在线咨询热线:18623096666。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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