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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附则

时间:2017-06-27 17:04点击:7次
  

单位受贿罪附则:

一、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 团体,本罪是法人犯罪的一种c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两种情况,并且只能是“情节严重”者才构成本罪。
三、在《刑法》修订前,与单位受贿罪相似的规定见诸全国人大常委 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第六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益处,情节严重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新《刑法》把这一规定修改后以专条进行规定。新旧法律规定的区别,体现于犯罪主体的表述有所不同。《补充规定》把本罪主体限定为“全民 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新《刑法》表述为“国有公司、企业”等。符合我国经济体制以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实 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四、区别于新《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法人受贿罪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犯罪客观方面也有实质区别。受贿罪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客观方面的要件之一,但法人受贿罪则不以此为限。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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