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涉嫌抢夺罪, 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轻判
时间:2017-03-22 14:01点击:10次
案情简介
2002年8月22日21时许,胡某在高新区科园二路渝高公园旁一人行道上,趁被害人傅某不备,从其身后抢夺其手中的白色女士提包和一塑料袋,内有现金10元,真皮夹一个,摩托罗拉2688型手机一部,共计价值638元。胡某在逃跑过程中被群众捉获。
辩护策略
本案辩护的思路是,进行罪轻辩护,嫌犯认罪态度好,悔罪积极,所涉金额不大,未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无前科,一贯表现好,……,希望法院能从轻。
辩护结果
最终法院对胡某作出了从轻判决,判处拘役4个月(已经羁押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