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被诉非法出售发票罪,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轻判
时间:2017-03-22 15:01点击:10次
案情简介
陈某因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于2012年3月23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取保候审,于2012年5月30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后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在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皇冠扶梯旁一大楼楼口出售发票给韩某,获取赃款人民币500元,被民警当场捉获,查获全部赃款赃物。
辩护策略
案发后,陈某得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对于刑事辩护十分擅长,于是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金贵仁、张宰宇律师辩护。接受委托后,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1、在该案件中,我方当事人主观恶性较低:(1)所出售的发票为自己消费所积攒且都是真票,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2)属于初犯;(3)数量小;(4)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2、陈某有理由相信自己被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局菜园坝派出所民警钓鱼执行。依据上述情况建议法庭对陈某免于刑事处罚。
辩护结果
在庭审上,合纵律师滔滔雄辩,根据此前指定的辩护思路进行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引用法条适当,最终法院判处陈某罚金20000元。
办案心得
本案接受当事人本人委托后,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从审查起诉阶段就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检察官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建议缓刑,不出庭支持公诉。在开庭阶段,被告人积极认罪并自愿缴纳罚金。最后,被告人获得单处罚金的刑罚,对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