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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女资料员成内鬼 贩卖2万余条公民信息被捕

时间:2017-09-25 14:56点击:20次
  

  一名供电公司合作单位的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将国家电网营销系统内的2万余条业主信息私自对外泄露。9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嫌疑人殷秀禾批准逮捕。

  殷秀禾是青岛何域公用设施公司的女职工。自2014年5月开始,其所在公司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一份协议。双方约定,由供电公司提供居民信息,公用设施公司负责把户主资料录入国家电网的营销系统。

  作为公司资料员,殷秀禾主要负责小区内换表客户信息资料的录入工作。就是这样一份平凡的工作,在别人眼里却成了“香饽饽”。同学管军(已另案处理)就是其中之一。管军和殷秀禾是小学同学,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2014年冬天,正在上班的殷秀禾接到管军电话,对方称需要一些业主信息来拓展客源,想让殷秀禾透漏点个人信息。

  殷秀禾听到老同学的请求后,很是为难。她知道这个不符合公司规定,但觉着这么多年同学情谊,又是举手之劳,不帮忙有点太不“仗义”,也就犹豫着答应了。

  她用U盘从公司的营销系统里拷贝了30多个小区的业主信息,然后通过QQ邮箱发送给管军。

  拿到这些信息的管军并没有将它们全部用于业务拓展,而是把它们当成了发家致富的“摇钱树”,他开始尝试联系其他中介公司,出售这些业主信息。果然,他一抛出“橄榄枝”,就有很多中介公司纷纷找来,管军毫不费力小挣了一笔。尝到甜头的管军,开始频繁联系殷秀禾请求帮忙。

  “那次以后,管军每个月至少联系我两三次,让我从公司系统里给他拷贝业主信息,然后转发给他。一次少则两三百条,多的时候有两三千条。”殷秀禾回忆说。

  就这样,在殷秀禾的帮助下,管军做起了“只赚不赔”的买卖。经初步核查,自2015年开始至案发,管军共从殷秀禾处获取信息2万余条,出售1.5万余条,获利至少2500元。

  殷秀禾并未从管军处获得任何物质利益,也不知道管军已将这些信息转手高价卖给别人。管军案发后,殷秀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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