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 经典案例 > 经济犯罪 > 

刘某某被诉盗窃罪,合纵律师专业角度辩护获轻判

时间:2017-03-22 14:37点击:12次
  

案情简介

    200413日,刘某某邀约刘某、陈某、李某、唐某携带编织袋在重庆特殊钢厂钢供处大料场内,趁值班人员不备之机,盗窃规格大小不等的锋钢5根等,共计价值2202元。刘某某等4人在逃跑中被捉获。

辩护策略

    案发后,某某的家属十分着急,后通过多方打听,得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对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十分擅长,办理过大量类似案件,且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鲁磊主任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为震惊全国的綦江虹桥垮塌案张开科辩护,于是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律师辩护。

合纵律师接受委托后,指派吴焰律师承办此案。吴焰律师经对案卷材料的仔细深入研究和与鲁主任及所内各位律师的不断探讨,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

1在该案件中,事实清楚,刘某某构成盗窃罪;2、刘某某向公安机关揭发网上逃犯刘某某行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的乐意减轻、免除处罚情节;3、具有自首情节;4、刘某某系初犯,金额小,情节轻;5、认罪、悔罪态度好。

辩护结果

    在庭审上,合纵律师滔滔雄辩,根据此前指定的辩护思路,从多个方面作了罪轻辩护,并且有理有据,引用法条适当,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当事人的意见,判决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

办案心得

    通过对刘某某案情的仔细分析研究,收集整理对其有利的证据、情节,从多个角度进行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