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蹇某被诉抢夺罪,合纵律师法律援助获轻刑
时间:2017-03-22 17:06点击:11次
案情简介
蹇某于2005年9月29日下午6时许,在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114路公交客车站附近,趁被害人李某某边走边打电话之机,抢走其手上的价值人民币1740元的索爱K700C型移动电话一部。蹇某在逃跑途中被捉获,追回赃物发还被害人。
辩护策略
由于被告人蹇某案发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渝中区司法局特指定合纵律师事务所的周宏律师为其辩护人。周宏律师仔细研究案卷材料,最终确定如下辩护思路:
1、 蹇某系未成年,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蹇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且犯罪行为危害较轻,应从轻处罚。
3、 蹇某被抓获后,及时退还手机,且认罪态度好,案情交代全面。
辩护结果
庭审中,合纵律师滔滔雄辩,根据此前指定的辩护思路,情理结合,为蹇某作了罪轻辩护,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蹇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应予从轻处罚。法院最终认定蹇某犯抢夺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元。
办案心得
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指派周宏律师为本案未成年人蹇某作法律援助。援助过程中,合纵律师按有关要求为蹇某作了相应的辩护,让该未成年人获得律师的帮助,得到心灵的宽慰。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蹇某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