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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多人犯抢劫,合纵律师专业辩护获缓刑

时间:2017-04-10 10:12点击:20次
  

案情简介:

     周某系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涉嫌抢劫,于2002611日被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716日被执行逮捕。后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

2002517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李某、张某伙同何某、被告人周某等人,至袁家岗“友缘”网吧,由李某将受害人周某从网吧带出后,对其进行殴打,其中何某、李某手持钢管威胁,后由张某向被害人索取人民币60元。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策略:

    案件发生之后,周某的家人不敢相信周某一个在校的学生,却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逮捕,顿时心急如焚,四处求人打听,希望能找到能够帮助周某的好律所、好律师,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于是立即前来咨询并委托合纵律师进行辩护。

  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指派肖勇两名律师承办此案件。由于本案系国家严厉打击的抢劫犯罪,性质恶劣,周勇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会见申请,前往被告人周某被羁押的看守所进行会见,了解案情。然后前往公安机关、检察院调取案卷,通过深入研究案卷和所内多个律师讨论案情,最终确定了如下辩护思路:

  1、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辩护人对此没有异议;2、被告人在作案时未满十八岁,符合从轻、减轻处罚;3、本案的性质虽属抢劫,但和普通的抢劫有所区别,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4、本案所涉金额不大,未造成太大的后果且被告人无前科,一贯表现良好;5、被告人系在读学生,至今被采取强制措施近五个月,已经达到对其惩罚和教育其犯罪行为的目的;6、被告人父母愿意为被告人缴纳罚金,以争取法庭的从轻处罚。

辩护结果:

   肖勇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与被告人周某会见,帮助被告人周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稳定被告人周某家人情绪,尽心尽责,完善辩护思路,保证被告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法庭上,肖勇律师滔滔雄辩,按照之前确定的辩护思路,以严密清楚、符合逻辑的言语表达出来,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最终,法院采用了肖勇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周某判处缓刑。

办案心得:

本案被告人虽然积极参与了抢劫,但肖勇律师根据学生间暴力的特点以及其他情形,如犯罪时年龄、涉案的金额、社会危险性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罪轻的辩护,使法庭采纳了肖勇律师的意见,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至此,本案终结。

常见罪名

  1. 食品卫生罪
  2. 贪污罪
  3. 诈骗罪
  4. 赌博罪
  5. 走私毒品罪
  6. 受贿罪
  7. 洗钱罪
  8. 强奸罪
  9. 贩卖毒品罪
  10. 单位受贿罪
  11. 合同诈骗罪
  12. 聚众斗殴罪
  13. 强迫他人吸毒
  14. 滥用职权罪
  15. 组织卖淫罪
  16. 集资诈骗罪
  17. 容留他人吸毒
  18. 非法经营罪
  19. 挪用公款罪
  20. 故意杀人罪
  2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2. 信用保险诈骗罪
  23. 传播淫秽物品罪
  24. 私分国有资产罪
  25. 运输毒品罪
  26. 渎职罪
  27. 销赃罪
  28. 买卖制毒罪
  29. 偷税罪
  30. 非法持有毒品
  31. 行贿罪
  32. 逃汇罪
  33. 放火罪
  34. 单位行贿罪
  35. 走私制毒物品
  36. 黑社会性质
  37. 虚假广告罪
  38. 玩忽职守罪
  39. 假冒伪劣罪
  40. 假冒商标罪
  4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2. 徇私枉法罪
  43. 集资诈骗罪
  44. 背叛国家罪
  45. 隐瞒境外存款罪
  46. 损害商业信誉罪
  47. 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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